为什么不推荐使用继承
继承是面向对象的四大特性之一,用来表示类之间的 is-a 关系,可以解决代码复用的问题。虽然继承有诸多作用,但继承层次过深、过复杂,也会影响到代码的可维护性。
假设我们要设计一个关于鸟的类。我们将“鸟类”这样一个抽象的事物概念,定义为一个抽象类 AbstractBird。所有更细分的鸟,比如麻雀、鸽子、乌鸦等,都继承这个抽象类。
我们知道,大部分鸟都会飞,那我们可不可以在 AbstractBird 抽象类中,定义一个 fly() 方法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尽管大部分鸟都会飞,但也有特例,比如鸵鸟就不会飞。鸵鸟继承具有 fly() 方法的父类,那鸵鸟就具有“飞”这样的行为,这显然不符合我们对现实世界中事物的认识。当然,你可能会说,我在鸵鸟这个子类中重写(override)fly() 方法,让它抛出 UnSupportedMethodException 异常不就可以了吗?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:
1 | public class AbstractBird |
这种设计思路虽然可以解决问题,但不够优美。因为除了鸵鸟之外,不会飞的鸟还有很多,比如企鹅。对于这些不会飞的鸟来说,我们都需要重写 fly() 方法,抛出异常。这样的设计,一方面,徒增了编码的工作量;另一方面,也违背了我们之后要讲的最小知识原则
(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,也叫迪米特法则),暴露不该暴露的接口给外部,增加了类使用过程中被误用的概率。
组合的优势
实际上,我们可以利用组合(composition)
、接口(interface)
、委托(delegation)
三个技术手段,一块儿来解决刚刚继承存在的问题。
我们前面讲到接口的时候说过,接口表示具有某种行为特性。针对“会飞”这样一个行为特性,我们可以定义一个 Flyable 接口,只让会飞的鸟去实现这个接口。对于会叫、会下蛋这些行为特性,我们可以类似地定义 Tweetable 接口、EggLayable 接口。我们将这个设计思路翻译成 Java 代码的话,就是下面这个样子:
1 | public interface Flyable |
不过,我们知道,接口只声明方法,不定义实现。也就是说,每个会下蛋的鸟都要实现一遍 layEgg() 方法,并且实现逻辑是一样的,这就会导致代码重复的问题。那这个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?
我们可以针对三个接口再定义三个实现类,它们分别是:实现了 fly() 方法的 FlyAbility 类、实现了 tweet() 方法的 TweetAbility 类、实现了 layEgg() 方法的 EggLayAbility 类。然后,通过组合和委托来消除代码重复。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:
1 | public interface Flyable |
我们知道继承主要有三个作用:表示 is-a 关系,支持多态特性,代码复用。而这三个作用都可以通过其他技术手段来达成:
- is-a 关系,我们可以通过组合和接口的 has-a 关系来替代;
- 多态特性我们可以利用接口来实现;
- 代码复用我们可以通过组合和委托来实现;
组合 or 继承
如果类之间的继承结构稳定(不会轻易改变),继承层次比较浅(比如,最多有两层继承关系),继承关系不复杂,我们就可以大胆地使用继承。反之,系统越不稳定,继承层次很深,继承关系复杂,我们就尽量使用组合来替代继承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些设计模式会固定使用继承或者组合。比如,装饰者模式
(decorator pattern)、策略模式
(strategy pattern)、组合模式
(composite pattern)等都使用了组合关系,而模板模式
(template pattern)使用了继承关系。
组合并不完美,继承也不是一无是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