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理解 OCP
开闭原则的英文全称是 Open Closed Principle,简写为 OCP。它的英文描述是:
Software entities (modules, classes, functions, etc.)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,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.
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就是:软件实体(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应该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
这个描述比较简略,如果我们详细表述一下,那就是,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是,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(新增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,而非修改已有代码(修改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。
这是一段 API 接口监控告警的代码。其中,AlertRule 存储告警规则,可以自由设置。Notification 是告警通知类,支持邮件、短信、微信、手机等多种通知渠道。NotificationEmergencyLevel 表示通知的紧急程度,包括 SEVERE(严重)、URGENCY(紧急)、NORMAL(普通)、TRIVIAL(无关紧要),不同的紧急程度对应不同的发送渠道:
1 | public class Alert |
上面这段代码非常简单,业务逻辑主要集中在 check() 函数中。当接口的 TPS 超过某个预先设置的最大值时,以及当接口请求出错数大于某个最大允许值时,就会触发告警,通知接口的相关负责人或者团队。
现在,如果我们需要添加一个功能,当每秒钟接口超时请求个数,超过某个预先设置的最大阈值时,我们也要触发告警发送通知。这个时候,我们该如何改动代码呢?主要的改动有两处:第一处是修改 check() 函数的入参,添加一个新的统计数据 timeoutCount,表示超时接口请求数;第二处是在 check() 函数中添加新的告警逻辑。具体的代码改动如下所示:
1 | public class Alert |
这样的代码修改实际上存在挺多问题的。一方面,我们对接口进行了修改,这就意味着调用这个接口的代码都要做相应的修改。另一方面,修改了 check() 函数,相应的单元测试都需要修改。
上面的代码改动是基于“修改”的方式来实现新功能的。如果我们遵循开闭原则,也就是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那如何通过“扩展”的方式,来实现同样的功能呢?
我们先重构一下之前的 Alert 代码,让它的扩展性更好一些。重构的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:
- 第一部分是将 check() 函数的多个入参封装成 ApiStatInfo 类;
- 第二部分是引入 handler 的概念,将 if 判断逻辑分散在各个 handler 中;
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:
1 | public class Alert |
上面的代码是对 Alert 的重构,我们再来看下,重构之后的 Alert 该如何使用呢?其中,ApplicationContext 是一个单例类,负责 Alert 的创建、组装(alertRule 和 notification 的依赖注入)、初始化(添加 handlers)工作:
1 | public class ApplicationContext |
现在,我们再来看下,基于重构之后的代码,如果再添加上面讲到的那个新功能,每秒钟接口超时请求个数超过某个最大阈值就告警,我们又该如何改动代码呢?主要的改动有下面四处:
- 在 ApiStatInfo 类中添加新的属性 timeoutCount;
- 添加新的 TimeoutAlertHandler 类;
- 在 ApplicationContext 类的 initializeBeans() 方法中,往 alert 对象中注册新的 timeoutAlertHandler;
- 在使用 Alert 类的时候,需要给 check() 函数的入参 apiStatInfo 对象设置 timeoutCount 的值;
改动之后的代码如下所示:
1 | public class Alert |
重构之后的代码更加灵活和易扩展。如果我们要想添加新的告警逻辑,只需要基于扩展的方式创建新的 handler 类即可,不需要改动原来的 check() 函数的逻辑。而且,我们只需要为新的 handler 类添加单元测试,老的单元测试都不会失败,也不用修改。
修改代码违背 OCP 吗
看了上面重构之后的代码,你可能还会有疑问:在添加新的告警逻辑的时候,尽管改动二(添加新的 handler 类)是基于扩展而非修改的方式来完成的,但改动一、三、四貌似不是基于扩展而是基于修改的方式来完成的,那改动一、三、四不就违背了开闭原则吗?
改动一
往 ApiStatInfo 类中,添加新的属性 timeoutCount。
从定义中,我们可以看出,开闭原则可以应用在不同粒度的代码中,可以是模块,也可以类,还可以是方法(及其属性)。同样一个代码改动,在粗代码粒度下,被认定为“修改”,在细代码粒度下,又可以被认定为“扩展”。比如,改动一,添加属性和方法相当于修改类,在类这个层面,这个代码改动可以被认定为“修改”;但这个代码改动并没有修改已有的属性和方法,在方法(及其属性)这一层面,它又可以被认定为“扩展”。
实际上,我们也没必要纠结某个代码改动是“修改”还是“扩展”,更没必要太纠结它是否违反“开闭原则”。我们回到这条原则的设计初衷:只要它没有破坏原有的代码的正常运行,没有破坏原有的单元测试,我们就可以说,这是一个合格的代码改动。
改动三和改动四
在 ApplicationContext 类的 initializeBeans() 方法中,往 alert 对象中注册新的 timeoutAlertHandler;在使用 Alert 类的时候,需要给 check() 函数的入参 apiStatInfo 对象设置 timeoutCount 的值。
我们要认识到,添加一个新功能,不可能任何模块、类、方法的代码都不“修改”,这个是做不到的。类需要创建、组装、并且做一些初始化操作,才能构建成可运行的的程序,这部分代码的修改是在所难免的。我们要做的是尽量让修改操作更集中、更少、更上层,尽量让最核心、最复杂的那部分逻辑代码满足开闭原则。
如何做到 OCP
在讲具体的方法论之前,我们先来看一些更加偏向顶层的指导思想。为了尽量写出扩展性好的代码,我们要时刻具备扩展意识、抽象意识、封装意识。这些“潜意识”可能比任何开发技巧都重要。
在写代码的时候后,我们要多花点时间往前多思考一下,这段代码未来可能有哪些需求变更、如何设计代码结构,事先留好扩展点,以便在未来需求变更的时候,不需要改动代码整体结构、做到最小代码改动的情况下,新的代码能够很灵活地插入到扩展点上,做到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
还有,在识别出代码可变部分和不可变部分之后,我们要将可变部分封装起来,隔离变化,提供抽象化的不可变接口,给上层系统使用。当具体的实现发生变化的时候,我们只需要基于相同的抽象接口,扩展一个新的实现,替换掉老的实现即可,上游系统的代码几乎不需要修改。
实际上,多态、依赖注入、基于接口而非实现编程,以及前面提到的抽象意识,说的都是同一种设计思路,只是从不同的角度、不同的层面来阐述而已。这也体现了“很多设计原则、思想、模式都是相通的”这一思想。
比如,我们代码中通过 Kafka 来发送异步消息。对于这样一个功能的开发,我们要学会将其抽象成一组跟具体消息队列(Kafka)无关的异步消息接口。所有上层系统都依赖这组抽象的接口编程,并且通过依赖注入的方式来调用。当我们要替换新的消息队列的时候,比如将 Kafka 替换成 RocketMQ,可以很方便地拔掉老的消息队列实现,插入新的消息队列实现。具体代码如下所示:
1 | // 这一部分体现了抽象意识 |
如何灵活应用 OCP
如果你开发的是一个业务导向的系统,比如金融系统、电商系统、物流系统等,要想识别出尽可能多的扩展点,就要对业务有足够的了解,能够知道当下以及未来可能要支持的业务需求。如果你开发的是跟业务无关的、通用的、偏底层的系统,比如,框架、组件、类库,你需要了解“它们会被如何使用?今后你打算添加哪些功能?使用者未来会有哪些更多的功能需求?”等问题。
最合理的做法是,对于一些比较确定的、短期内可能就会扩展,或者需求改动对代码结构影响比较大的情况,或者实现成本不高的扩展点,在编写代码的时候之后,我们就可以事先做些扩展性设计。但对于一些不确定未来是否要支持的需求,或者实现起来比较复杂的扩展点,我们可以等到有需求驱动的时候,再通过重构代码的方式来支持扩展的需求。
在我们之前举的 Alert 告警的例子中,如果告警规则并不是很多、也不复杂,那 check() 函数中的 if 语句就不会很多,代码逻辑也不复杂,代码行数也不多,那最初的第一种代码实现思路简单易读,就是比较合理的选择。相反,如果告警规则很多、很复杂,check() 函数的 if 语句、代码逻辑就会很多、很复杂,相应的代码行数也会很多,可读性、可维护性就会变差,那重构之后的第二种代码实现思路就是更加合理的选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