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制反转(IoC)
控制反转的英文翻译是 Inversion of Control,缩写为 IoC。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,什么是控制反转:
1 | public class UserServiceTest { |
在上面的代码中,所有的流程都由程序员来控制。如果我们抽象出一个下面这样一个框架,我们再来看,如何利用框架来实现同样的功能。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:
控制反转的英文翻译是 Inversion of Control,缩写为 IoC。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,什么是控制反转:
1 | public class UserServiceTest { |
在上面的代码中,所有的流程都由程序员来控制。如果我们抽象出一个下面这样一个框架,我们再来看,如何利用框架来实现同样的功能。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:
接口隔离原则的英文翻译是“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”,缩写为 ISP。Robert Martin 在 SOLID 原则中是这样定义它的:
Clients should not be forced to depend upon interfaces that they do not use.
直译成中文的话就是:客户端不应该被强迫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。其中的“客户端”,可以理解为接口的调用者或者使用者。
实际上,“接口”这个名词可以用在很多场合中。生活中我们可以用它来指插座接口等。在软件开发中,我们既可以把它看作一组抽象的约定,也可以具体指系统与系统之间的 API 接口,还可以特指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的接口等。
前面我提到,理解接口隔离原则的关键,就是理解其中的接口二字。在这条原则中,我们可以把“接口”理解为下面三种东西:
里式替换原则的英文翻译是: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缩写为 LSP。这个原则最早是在 1986 年由 Barbara Liskov 提出,他是这么描述这条原则的:
If S is a subtype of T, then objects of type T may be replaced with objects of type S, without breaking the program.
在 1996 年,Robert Martin 在他的 SOLID 原则中,重新描述了这个原则,英文原话是这样的:
Functions that use pointers of references to base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.
我们综合两者的描述,将这条原则用中文描述出来,是这样的: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程序中父类对象出现的任何地方,并且保证原来程序的逻辑行为(behavior)不变及正确性不被破坏。
这么说还是比较抽象,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一下。如下代码中,父类 Transporter 使用 org.apache.http 库中的 HttpClient 类来传输网络数据。子类 SecurityTransporter 继承父类 Transporter,增加了额外的功能,支持传输 appId 和 appToken 安全认证信息:
开闭原则的英文全称是 Open Closed Principle,简写为 OCP。它的英文描述是:
Software entities (modules, classes, functions, etc.)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,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.
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就是:软件实体(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应该“对扩展开放、对修改关闭”。
这个描述比较简略,如果我们详细表述一下,那就是,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是,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(新增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,而非修改已有代码(修改模块、类、方法等)。
这是一段 API 接口监控告警的代码。其中,AlertRule 存储告警规则,可以自由设置。Notification 是告警通知类,支持邮件、短信、微信、手机等多种通知渠道。NotificationEmergencyLevel 表示通知的紧急程度,包括 SEVERE(严重)、URGENCY(紧急)、NORMAL(普通)、TRIVIAL(无关紧要),不同的紧急程度对应不同的发送渠道:
1 | public class Alert |
单一职责原则的英文是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缩写为 SRP。这个原则的英文描述是这样的:
A class or module should have a single responsibility.
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,那就是:一个类或者模块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(或者功能)。
注意,这个原则描述的对象包含两个,一个是类(class),一个是模块(module)。关于这两个概念,在专栏中,有两种理解方式。一种理解是:把模块看作比类更加抽象的概念,类也可以看作模块。另一种理解是:把模块看作比类更加粗粒度的代码块,模块中包含多个类,多个类组成一个模块。
单一职责原则的定义描述非常简单,也不难理解。一个类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或者功能。也就是说,不要设计大而全的类,要设计粒度小、功能单一的类。换个角度来讲就是,一个类包含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不相干的功能,那我们就说它职责不够单一,应该将它拆分成多个功能更加单一、粒度更细的类。
在一个社交产品中,我们用下面的 UserInfo 类来记录用户的信息。你觉得,UserInfo 类的设计是否满足单一职责原则呢:
1 | public class UserInfo |